为深化信用在获得用水报装领域的创新应用,为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用水报装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信用信息应用优化提升电水气公共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发改〔2023〕72 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属下供水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获得用水”服务相关事项的办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用水报装业务与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联办,政务平台自动推送信息至供水企业,用户无需单独办理。)
二、受理条件
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申请报装用水的所在地址(商铺、房屋、楼宇、地块等)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物业产权证明,可适用本工作指引。
市场经营主体可提交《信用办水承诺书》(附件1)、无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由“信用中国(广州)网站出具”),经我司核查无历史用水欠缴记录,且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办理报装。市场经营主体对应登记注册地址(住所)和报装地址须一致。
三、具体操作
1.市场经营主体可登陆“信用中国(广州)”官方网站(https://credit.gz.gov.cn/),可利用需要报装用水地址登记注册的市场经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调用对应该地址的企业信用报告,下载或获取电子证照。
2.取得信用报告的市场经营主体可到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属下供水子公司为对应的地址办理获得用水报装业务。报装用户提供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企业对应登记注册地址一致的信用报告、及填写《信用办水承诺书》,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获得用水报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