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番禺区中部净水厂二期工程(大龙)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番禺区中部净水厂二期工程(大龙)
2.建设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水坑村
3.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番禺区中部净水厂一期工程规模为4.0万m3/d,于2010年建成,服务范围为东环街、南村镇南部区域。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如下:臭气产生环节加盖处理,强制收集后配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废水排放口位于东沙涌,已安装在线监测及流量计量设备;污泥委托有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4.建设内容:番禺区中部净水厂二期工程(大龙)主要服务于番禺区原中部污水系统及大龙污水系统,服务面积合计32.31km2,建设规模10万m3/d,污水处理设施为全地埋式设计,采用“预处理+A/A/O-AO工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池+紫外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排放至雁洲涌、东沙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番禺区石基镇前锋南路151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4600017
邮箱:pywsjsb123@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