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内容: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属下各净水厂污泥应急处置服务;
2. 邀请单位: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意向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续存的独立法人机构;
3.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市级环保局颁发的《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处理范围包括:HY06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且核准经营量不小于5万吨/年。
3.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发布媒体: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anyuwater.com.cn/)上公布;
5. 其他:请符合资格的意向供应商于2017年 9月 7 日17:30前到广州市番禺市桥清河西路11号采购部咨询洽谈相关事宜。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