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大石自来水有限公司沥青路面修复工程
2、项目编号:20180002
3、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大石自来水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沥青路面修复
5、供货期:合同签订起计1年内
6、限价:人民币280,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7、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l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l 投标人须提供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l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命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补重组、接管或冻结;
l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供货业绩及经验,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内容必须包含:使用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l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工程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
l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发布媒体: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anyuwater.com.cn/)上公布
9. 招标信息公示时间:2018年 1月16 日-
10.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1月16日-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岗东路173号
获取招标文件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资质证明材料及合同证明材料;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公章;
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下午17时正;
12.投标报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准时到场递交或投递资料。
13.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正本1份;商务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合并装订。
14.投标保证金:无
1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
16.履约保证金:无
17.开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岗东路173号大石水司二楼
联系人:关小姐(020-84783547)
18.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及疑问澄清:投标人应于投标报名截止日前1天将有关疑问原件送达给招标人
联系人:关小组
地址:广州市番禺大石街岗东路173号
电话:020—84783547,
招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前1天将疑问澄清通知各投标人。
19.其他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日1天前同时向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大石自来水有限公司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4)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