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新造自来水有限公司年度钢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201821
三、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新造自来水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φ114-φ630钢管(详见下表)
五、服务资格期(供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或累计供货总额达到合同总额时(先到为准),合同自然终止。
六、总价限价(含税):人民币299,0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玖仟元,报价应包含:材料的制造、包装、运输、税费、质保期保修等全部费用)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须提供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管材设备的经销或代理资格(生产厂家授权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供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
(五)投标人提供的管材设备须具有由市级或以上卫计委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六)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为第6类,包含:钢管或金属水管或金属引水管道;
(七)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信息公示时间:2018年11月02日-2018年11月06日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07日
十、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1月02日-2018年11月07日办公时间内
(二)获取方式:
1.现场递交资料:经办人带相关资料前往广州市番禺新造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楼大厅现场报名,通过初审后获取;
2.纸质件邮寄方式:报名所需资料以邮寄方式到广州市番禺新造自来水有限公司,通过初审后获取(收件时间以投标截止日期的办公时间内为准);
3.电子邮件方式:把相关资料盖章后,彩色扫描发至广州市番禺新造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邮箱:seagulloreo@qq.com,通过初审后获取;
(三)获取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63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货源证明或授权证明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公章;
4.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一、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9日上午10点正(如有调整,按采购方最新通知为准)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63号广州市番禺新造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评标方式:综合评审。
(四)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准时到场。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合并装订。
十三、投标保证金、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一)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三)本项目不需答疑会。
十四、招标疑问澄清:如投标人对项目有疑问,请投标人应于投标报名截止日内将有关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达给招标人反映,招标人在收到疑问原件的第二天作澄清并通知各投标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十五、联系事项
(一)项目联系人:区小姐
(二)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63号
(三)联系电话:020-84726356
十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中标结果将在水务公司网站公示3个日历天,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投诉或发现违法违纪活动,可向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020-84826498)或新造水司(020-34722262)联系,但需对投诉或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结果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