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是番禺区财政局属下区属一级公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拟向市场寻聘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1名。具体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市场寻聘
污水公司综合部副经理工作方案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
市场寻聘污水公司综合部副经理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番禺区总河长令》(第2号)有关精神,深化推进我区排水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公共排水设施管理专业水平,有效降低城市内涝风险,保障污水管网运行良好,实现河涌“长制久清”,根据《番禺区属公有企业相关负责人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番财〔2017〕66号)及水务公司关于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结合污水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市场寻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卓敏
副组长:李军
成 员:苏杏谊、林玉新、陈明丽
水务公司人事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市场寻聘工作。
二、寻聘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市场寻聘德才兼备、专业水平高、群众公认的优秀管理人才。
三、岗位职数及职责
市场寻聘污水公司综合部副经理1名,负责配合污水公司综合部经理统筹办文办会等综合事务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5年(含)以上番禺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或区属公有企业办公行政相关工作经验;具有3年(含)以上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公文写作、沟通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四)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能自觉履行职责,适应现场高强度管理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获得市、区级奖项者优先。
五、禁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本次市场寻聘对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五)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在非区属企业任职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的,或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企业相关负责人职务的。
六、选拔程序
(一)在番禺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公有企业寻聘,并在水务公司官网公布寻聘公告;
(二)遴选简历;
(三)组织面试;
(四)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计生、纪检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呈报寻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呈报水务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确定拟任人选,进行体检及公示;
(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任手续。
七、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人员须自行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与污水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污水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薪酬及福利待遇。
(二)获聘人员设任职试用期,任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年限);首次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公司实际确定是否续聘污水公司中层职务。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8日-4月3日
九、报名方式
请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到水务公司现场报名:
(一)个人简历(附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二)身份证、学历证、学历鉴定、单位工作证明(请列明工作时间和任职情况)、获奖证书(若有)。
十、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22号三楼人事部
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84819612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4826403
十一、本工作方案由水务公司市场寻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